12/18/2007

失控的陪審團

D020009151

Dear Dear



展頁平安。起先以為此部電影是討論美國的法院陪審團制度,但最後結尾也是要探討關於美國憲法對於「人民有權擁有槍枝的保傽」,請注意 ,是美國憲法明文規定的。



首先離題一下,之前有一段時間有討論到台灣法院審理制度的問題,到底是採取三位法官審理制,亦或是美國的陪審團制度,兩造的說法各有優缺,但人的理想與人性還是有相當大的差距,不論是那一種審理制都是希望能夠尋求一個公平正義的伸張,這才是其目的所在,只是理想與現實有相當大的差距。在這部片中,把美國陪審團審理制的黑暗面完完全全的描述出來,相信看畢此片的美國人,心中一定會有一定的衝擊,而對於不瞭解美國陪審團制的我們也應當看一下。



回到正題,本片有趣的是主角的動機就是本身家庭是校園槍擊事件的受害家屬,為了要讓製造槍枝的公司以及為其打官司的律師事務所受到法律制裁,而不斷找機會混入相關的槍擊事件官司,藉以影響判決。其實從中可以很明確的得知,若是要徹底解決美國槍枝的問題,是一定要修改美國憲法才行,就如同美國總統的選舉方式一樣。但這當中的槍枝買賣利益實在是太大了,倘若修法成功,那將造成相當大的經濟損失,所以連美國總統也不敢做,這是一個良心與現實爭戰的問題。



記得主角最後說的,「為防你作弊,我讓每位陪審員以良心做投票。」



良心是一個人的最後底限,若是連良心都可漠視都可販賣,那麼何以立身為人。回到現實情況來說,美國人民真正要面對的是自己的良心,這份良心不是經濟指數、就業率等有形或無形的價值可以被買走。美國憲法當初所立的條款誠然有其時代背景考量,然而法律條文不能取代人心中的良知。若是再多的兒童、學生、家庭暴力等槍枝傷害事件都不能讓美國人民覺醒(直接修改憲法),那一條條的生命真抵不過經濟指數的話,那麼這是美國人民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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