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2014

信仰群體的責任與義務


最近基督教界發生了一些負面消息,就是在韓國的純福音教會的榮譽牧師,趙鏞基牧師在教會財務上發生嚴重的問題,甚至因此為判刑,此一新聞事件對基督教會造成了不小的衝擊,也因此,在教內教外產生不同的評論,各方的理解和回應也都不一樣,不過大多數的評論或討論,都是把焦點放在趙鏞基牧師個人以及他的家族身上,這樣內容已經很多了,所以嘗試將焦點擺在信仰群體之上來作信仰反省。

面對罪的誘惑和挑戰,每個基督徒都無法免除,不分年紀,不分返教會返多長的時間,或者是禱告時間的多寡,罪都是不斷的挑戰每個基督。但是,基督教的信仰並非只強調個人的感受、個人的感動、個人的責任、個人的義務,另一方面,基督教的信仰更是紮根在群體之上,個人若沒有參與在信仰群體裡面,便是輕看了個人依存在信仰群體的重要性。

信仰群體負有扶持、幫助、差遣、教導、和指正的責任及義務。所以在此事件中的韓國純福音教會,那群少數願意站出來揭發真相、揭發問題,並以莫大的勇氣挺身指出牧者所犯下的缺失和過錯的長老們,可以想像,他們所要面對的壓力有多麼的大,加上隨之而來的指責和逼迫,但是,他們的確不辜負該信仰群體所附予長老此一職位的期許和職責,縱使他們當中有人在調查期間,已經被解除長老的職務,然而,他們的行動體現出基督教的信仰精神,不粉飾太平、不諉過於人、不遮掩過錯的基督教信仰美德,應該值得各教會的肯定和贊賞,這正正表示教會還沒有失去真實的信仰生命,沒有繼續沈淪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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